到同事家玩,看到同事12岁的女儿在洗碗,我不禁赞叹道:“你女儿真懂事,这么小就会做家务事了。”同事说:“不是白做的,洗碗有报酬,每洗一次碗两块钱,她在挣零花钱。”
同事的话让我想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蠢事。那年我九岁,读小学三年级。当时家里只有在外地工作的父亲一个人拿工资,要养活母亲跟我们四个孩子,生活很困难。我手上是从来没有一分钱的零花钱的。那时学校有米泡坨、冰棒等零食卖。看到同学们吃得津津有味,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,口水直流。同学们的蜡笔、小人书也是我羡慕的,有钱多好啊,要是有钱的话,我也可以买那些东西。
对钱的渴望让我动起了歪心思。我开始偷钱,刚开始我把贼手伸向母亲的钱包,偷了两次母亲没发觉。后来我胆子大了起来,竟然趁父亲出去倒垃圾的空当偷了他外衣口袋里的两毛钱。
也活该我倒霉,父亲很快发觉他口袋里少了两毛钱,他断定是我拿了,要我交出来。我不好意思承认,说没拿。父亲生气了,提高了嗓门说:“你拿不拿出来,不拿出来我揍你。”我看事情闹大了,更不敢承认了。
父亲越来越生气,像一头愤怒的狮子般对我又吼又骂,要我把钱交出来。瘦弱的我像他一样倔强,自始至终不肯承认。母亲看不下去了,出来打圆场:“算了,不就是拿了两毛钱吗?犯得着发那么大的脾气,把孩子吓坏了。”父亲恨铁不成钢地说:“我不是在乎那两毛钱,我是怕她从小不学好将来害了她。”
在我的抽噎声中,父亲终于偃旗息鼓了。自此以后,我再也不敢偷家里的钱了。可对物质的欲望仍很强烈。父亲也可能意识到了什么,以后每次回家,他都给我们带零食吃,有时是甘蔗,有时是刚出炉的面窝,我们幸福地吃着,全然没注意到父亲身上的背心破得大洞连小洞,一块手表修修补补用了几十年。
长大后,回顾这段往事,我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。父亲1961年在甘肃当过兵,在部队受过锻炼,为人正直不阿,嫉恶如仇。他眼里容不得沙子,从来不说假话,不巴结奉承任何人。他对我们几个子女寄予了无限的期望,希望我们成人成材。
当父亲发觉我偷钱的行为时,他是多么震惊和愤怒啊!我庆幸父亲给了我当头棒喝,让我及时醒悟,没在错误的道路上滑得更远。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,我始终恪守着做人的底线,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和诱惑,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
上一篇:
大冶市“三台八景”简介下一篇:
家风征文---不敢不读书